读懂全会《决定》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
破除政策落地“中梗阻” 畅通农村物流“最后一公里”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

四川广安:为报恩甘当“替死鬼”获刑

发布时间:2014-06-16  来源:中国法制法治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公众全民讯(刘凌 蓝江安)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美德,但是,为报恩而不惜以身试法则不可取。日前,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提起诉讼的“李代桃僵”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。

  2013年10月3日,犯罪嫌疑人李杰驾驶一辆洒水车在广安市广安区一处作业。17时许,李杰倒车准备回单位,不慎将受害人张某撞倒碾压致其当场死亡。为使李杰逃脱责任,在民警处理事故过程中,王刚谎称是自己开车造成此次事故,导致办案民警未能及时查明案情,妨害了司法秩序。两天后,良心不安的李杰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,王刚的谎言终被识破。

  据王刚交代,他之所以这样做,是为了感谢有恩与他的李杰。鉴于王刚认罪态度较好,公诉机关建议可以从轻处罚。一审法院判处据此依法判处王刚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(讯息来源: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)

中国法制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:王志斌
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